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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质量新闻网讯11月5日,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药品质量公告(年第45号)。公告称,经酒泉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等4家检验机构检验,标示为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生产的蒲黄炭、双黄连注射液等5批次药品不符合标准规定。
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要求相关单位采取风险防控措施,对不合格产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。
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品名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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